我市召开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研讨会 2008-07-26 19:20

7月24日,我市召开会议,就镇级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和街道办财政考核办法进行研讨。

    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张建文等领导参加会议并作了讲话。

    会议指出: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,合理界定市、镇财政利益分配关系,充分调动镇级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,促进镇级财政收入的有效增长,增强镇级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。根据上级财政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,特制订新一轮镇级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和街道办财政考核办法。

   经会议研究讨论,基本确定镇级财政管理体系和街道办财政考核办法的形式为:从2008年起,对镇级(街道办)实行“划分范围,核定基数,超收分成,短收扣减,一定四年”的财政管理体制和街道办财政考核办法。(何江江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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